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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
学科发展规划处现有处长1人,下设办公室,有办公室主任1人。本处室的部门职能如下:

1、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实施方案。

2、负责组织各级重点学科的申报、论证、材料组织、以及评估工作。

3、负责重点学科的宏观管理、检查、验收、经验交流和年度考核工作。

4、负责学校学科研究方向的申报和审核工作。

5、开展各种与学科建设有关的项目资金的申报组织工作。争取多种渠道学科建设资金的投入,做好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。

6、负责制定与学科建设有关的管理规章、政策、预算方案等。

7、组织、协调校内有关学科建设的各项事宜。

8、开展博士学位、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的申报工作以及与学位有关的申报工作;

9、开展领军人物、青年拔尖人才的遴选、管理考核工作,配合人事处等有关部门做好学科梯队建设及学科(学术)带头人的培养、考核与遴选工作。

10、做好学院学科建设的各类文件、报告、会议记录等资料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。

11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兄弟院校的沟通联系;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学院的学科建设成果。

12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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