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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轮学科评估材料填报常见问题解答
2012年06月07日 14:24
(一)
1. 在理解统计学相关学科“同时参评”规则时,第 1 组与第 2 组规则只需选择一 组同时参评。即:若某单位“统计学”具有授权,可选择“数学”或“应用经济学”其 中一个学科与“统计学”同时参评。
2. 对于理工农医门类,在填写“表 II-3-4 近三年 Science/Nature 发表的学术论 文”时,除 Science/Nature 论文外,其他高水平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可一并填入此表, 供专家评估时参考。但所填论文不能与“表 II-3-1/2/3”重复,且与 Science/Nature 论文合计不超过 15 篇。
3.考虑到“科研获奖”尤其是“国家奖”数量较少,获奖周期一般较长。获奖情况 在短期内数据波动较大。在填写“表 II-1 科研获奖”时,请在下方补充填写“2007-2008 年科研获奖”情况。
(二)
1.问:退休返聘人员和博士后是否可以列入“专职教师总数”和“专家团队”中? 答:若退休返聘人员、博士后等的人事关系 2011 年 12 月 31 日在本单位则可计入。
2.问:长江学者讲座教授、原“国家杰青 C 类”人事关系不在本单位,能否作为专家 填写?千人计划是否包括“短期千人”和“青年千人”?
答:(1)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可以填写,在填表时选择相应的“专家类型”即可。 (2)原“杰青 A 类”和“杰青 C 类”现已合并,均可填写,但“杰青 B 类”不能填写。 (3)考虑到“短期千人”和“青年千人”设置时间较短,本轮评估暂不计入。 长江学者须按“设岗学科”,“国家杰青”须按“申报学科”对应填写在相应的一级
学科。
3. 问:“全日制专业学位学生‘校外博/硕导’数”是指的什么? 答: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教研
[2009]1 号)文件精神,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建立健全“校内外双导师制”。相 关学科已聘请“校外导师”的请如实填写(需有聘书、文件等证明材料备查),未聘请 “校外导师”的请填写 0。在填写“博士生导师数”和“硕士生导师数”时,不再包含 “校外导师数”。
4.问:某省刚公布“十二五”重点学科,是否按新批的填写?重点建设学科可否填写? 答:是的,重点学科应以最近审批的为准,不再填写以前批准的。部分省市设置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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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建设/培育学科的也可填写,但需在“重点学科类型”中注明。
5 .问:如何理解“在 SCI、EI、SSCI、A&HCI 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”? 答:“在SCI、EI、SSCI、A&HCI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”是指“论文被SCI、EI等检索 收录”,即有SCI、EI等的检索号。SCI和EI检索号的查询方法详见《关于“论文他引次
数”、“检索号”及“ESI高被引论文”的查询方法》。
6. 问:2011 年获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,合同起始时间是 2012 年 1 月,可否填 写?按合同于 2008 年已结题的项目,但尾款于 2009 年才到账,可否填写?
答:(1)对于 2011 年获批,但合同起始时间为 2012 年的科研项目,可以填写,但“本 学科经费”必须是 2009.1.1-2011.12.31 实际到账的经费,没有经费到账的填写 0。
(2)对于 2009 年 1 月 1 日前已结题,但 2009 年后尾款才到账的科研项目,可以填写, 但应按合同(文件)如实填写项目起止时间。
7. 问:若某科研项目因故延期或提前结题,则项目的结束年月应如何填写? 答:若已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,批准项目延期或提前结题,则按批准后的
实际结束年月填写;否则一律按照“项目下达书”或“项目合同”填写;但相关经费仍 需按到账时间统计。
8. 问:“军队科技进步奖” 和“军队教学成果奖”是否可以填写? 答:可以作为“科研获奖”和“教学成果奖”中相应的省部级奖励填写。
9. 问:在填写“学生境外交流情况”和“在校生体育竞赛获奖”时,是否可以填写本 科生?
答: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和简况表中的“学生”均指“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 学位博士/硕士研究生”,不包括本科生。在填写“学生境外交流情况”时,尚未回国的 学生,只要出国期间学籍在本单位仍可填写,“回国(境)时间”栏填写“未回国(境)”。
10.问:在填写“已转化或应用的专利”时,是按专利的申请时间、授权时间,还是转 化/应用时间统计?被本单位应用的专利是否可以计入?
答:专利应在 2009.1.1-2011.12.31 期间获得授权(颁证),且在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已签转让合同或已应用。无论专利在外单位还是本单位应用,仅限在企业生产或实 际产品中的应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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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以下为2012年2月22日更新)
11.问:在统计“在校博士/硕士生数”时,医学八年制本硕博连读学生在获得学士学位 后,直接攻读博士学位,是否应按博士生统计?
答:是的。
12.体育学科“专家团队”中的“高水平运动员”,是否仅限“专职教师”?学生可以填 写在内吗?
答:仅统计“专职教师”。学生的运动水平请在“学生体育比赛获奖”中填写。
13.国家发改委主管的“国家工程实验室”属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否 可以列入国家级的重点实验室、中心、基地?
答:可以。
14.问:在填写“代表性学术论文”时,若在相关国际会议上发表的论文被 Web of Science 引用次数较多,是否可以填写?
答:若会议论文被 SCI、EI、SSCI、AHCI 等检索,可以填写其在 WoS 中的他引次数。
15.问:如果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,同时被 SCI、CSCD 等检索,是填写在“国内发表 论文”还是“国外发表论文”表中?
答:两者可同时填写。若填在“国内”部分就统计 CSCD/CSSCI 的他引次数,若填在 “国外”部分就统计 Web of Science 的他引次数。本项目中,“国外”指“国外数据库”。
16.在填写论文发表期刊的影响影子时,是填写“当年发布的上年度影响因子”,还是填 写“下年发布的本年度影响因子”?
  答:填写论文发表时已公布的最新影响因子。
17.若论文有多个通讯单位,是否均可填写? 答:若论文有多个通讯单位,仅计“第一通讯单位”。
18.问:在填写“近五年代表性学术论文”时,应该填写“他引次数”高的还是“影响 因子”高的论文?
答:在填写“表 II-3-1/2”时,应填写“他引次数”高的,影响因子仅用于后期分 析。部分在高级别期刊或会议上发表,但未能在此表中体现的论文,请参照本《常见问 题解答》第(一)部分第 2 条、第(二)部分第 31 条填写。
19.问:Web of Science 库中未收录 EI 论文。EI 论文是否填写在 Engineering Village (EV)中的他引次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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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不是,EV中查询到的实际是在Scopus数据库中的引用次数。本次评估是统计被 SCI、SSCI、AHCI、EI、MEDLINE等检索的论文,在Web of Science(WOS)中的他引次 数,具体查询办法请咨询你校图书馆,或参照《关于“论文他引次数”、“检索号”及“ESI
高被引论文”的查询方法》。
20.问:人文社科类学科在统计“发表论文数”时,“集刊论文”是否可以统计在内? 答:在 CSSCI 来源集刊中发表的论文可以计入。
21.依国际惯例,“数学”学科的学术论文的作者一般按“字母顺序”排列,各署名单位 是否均可填写?
答:(1)对于“表 II-3-4 近三年发表的高水平(含 Science/Nature)论文”,若论 文由多单位合作且作者按字母顺序排列(或明确注明排列不分先后),且论文未明确标 注通讯单位,则各署名单位均可填写,但须标注署名单位数,由各单位按相同比例共享 成果。具体请在表格“备注”栏中选择“并列作者”,并按系统提示填写“作者总数” 和“本单位本学科作者数”。
(2)在填写“表 II-3-1/2/3 本学科代表性论文”时,仍应按照“第一通讯单位(没 有通讯单位按第一署名单位)”的规定填写。
22.在填写“30 项其他重要科研项目”时,985/211 经费、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、 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资助经费能否填写?教学教改项目、学校自设科研项目能否填写?
答:(1) 985/211 经费、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中,属于科研项目经费的部分可以 计入“30 项其他重要科研项目”,但不能填写在“国家级”、“省部级”科研项目中。 填写时应注明“项目来源”。
(2)“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”资助经费可以作为“省部级科研项目经费”填写。 (3)学校自设的科研项目不计入内。 (4)所有经费均指“科研项目经费”,教学教改项目、基建项目等经费不计入,个人
奖金不计入。
23.问:国家 973、863 等科研项目未标注面上项目、重点项目,应如何填写“项目类型”? 对于子课题,“负责人”一栏是填总项目负责人,还是本子课题的负责人?
答:未标明“项目类型”的科研项目,可不填写项目类型;国家自然基金委重大研 究计划请在“项目类型”中填写“重大研究计划”。若承担的是 973、863 等项目的子课 题,请在“项目类型”栏填写“子课题”,并在“负责人姓名”栏填写本子课题负责人。
24.问: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下设厅局和各部委下设司局、中心等(简称“司局/ 中心”)委托的项目是否可以列入“省部级科研项目”?
答:“司局/中心”组织但以省市或部委名义公开发布、评审,且有正式批文或合同 的科研项目,可以计入。项目来源一般为“国家/全国/省/部委 XXXXX 项目/计划/工程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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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.问:在统计“出版学术专著”和“‘十一五’国家级规划教材”时,近三年再版或重 印的专著或教材可否填写?
答:可以,请在“出版时间”中填写“再版或重印时间”(以书籍上的标注为准)。
26.部分“‘十一五’国家级规划教材”为系列教材,应该如何填写? 答:“系列教材”中,各本教材的“第一作者单位”均可填写。教材名称仍按教育部
公布的系列教材名称填写,并在名称后注明“(系列教材)”;同时,在“参与单位数(*)” 中填写“本系列教材在统计时间段内出版的总教材本数”(括号中填写“本单位为第一 主编单位的教材本数”)。如:某系列教材共 6 册,2009.1.1-2011.12.31 期间共出版 4 册,其中 A 单位为第一主编的 3 本,B 单位为第一主编的 1 本,则 A 单位应填写“4(3)”,B 单位应填写 4(1)。
27.问:在填写《学科简介》,如何理解“在校生”和“毕业生”? 答:(1)在校生是指 2011 年 12 月 31 日学籍在本单位、尚未毕业的博士/硕士生。 2009.1.1-2011.12.31 期间已毕业的优秀学生,可填写在“近十年优秀毕业生”中,也
可在“学科简介”第 1、2 部分中体现。 (2)按文件要求,“优秀毕业生”限填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或硕士
毕业生,且应在表中注明毕业生的出生年月和授学位年月,供专家参考。
28.问:学科声誉调查(主观评价)专家一般多少人,如何组成?如何进行学科声誉调 查和评价?
答:(1)学科声誉调查专家一般 50-100 人,主要由本一级学科的同行专家、学者组 成,还包含管理部门人员、行业人士及用人单位负责人等。本次评估将加大管理部门人 员、行业人士及用人单位参与声誉调查评价的力度。
(2)学科声誉调查按一级学科分组进行,包含两部分:一是不向专家提供材料,专家 仅凭学科的学术贡献、社会服务和学术道德等方面的印象作出评价;二是专家根据“学 科简介”等在“清单表”中未能定量体现的材料进行评价。
29.问:本轮指标体系中,四个一级指标的权重大致如何分配? 答:权重设置体现本次评估的目的和改革思路。本轮评估指标体系中,“学科声誉”
充实了较多未能定量评价的重要内容,应适当提高其指标权重;同时,应适当提高“人 才培养质量”和“科研成果类”指标权重。具体指标权重在参考以往评估情况的基础上, 由各一级学科的“学科声誉调查专家”最终确定。
30.问:如何统计评估结果? 答:学科评估采用“主观评价与客观评价相结合、以客观评价为主”的指标体系。
客观指标包括“师资队伍与资源”、“科学研究与创作”、“人才培养质量”,其结果直接 通过“清单表”中相关数据统计获得;主观评价指标为“学科声誉”,由专家进行评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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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以下为2012年2月27日更新)
31.问:部分在高级别期刊或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,若未能在“代表性论文”清单表 中充分体现(如他引次数较低),如何补充填写?
答:部分在高级别期刊或会议上发表,但未能在清单表“表 II-3-1/2/3”中充分体 现的学术论文,可以作为“学科简介”的补充信息填写,以便提供给学科声誉调查专家 评议。具体可按以下方式填写:
(1)“计算机、软件工程”学科在填写“表 II-3-4 计算机 A 类会议论文”时,除填 写“A 类论文”外,近三年发表的其他高水平论文可一并填入此表,供学科声誉调查专 家评议时参考。但所填论文不能与“表 II-3-1/2/3”重复,且此表合计不超过 15 篇。
(2)除“艺术学门类、体育学”学科外,“人文社科类”、“管理、统计类”、“建筑类” 学科可参照“理工农医类”填写 15 篇近三年发表的“本学科高水平论文”,作为“学科 简介”的补充,供学科声誉调查专家评议时参考,但不能与本学科所填其他论文重复。 网上“学科评估填报系统”中已安排了相关表格(“人文社科类”、“管理、统计类”为 “表 II-3-5”,“建筑类”为“表 II-3-4”);各学科在使用 WORD 表格预填时,可拷贝“理 工农医类”的“表 II-3-4”样式进行填写。
与以上学术论文提供给专家主观评议不同,“近五年代表性学术论文质量”中的“表 II-3-1”和“表 II-3-2”仅对论文的他引情况进行评价,两种方法互为补充。
32.问:如何理解文件要求的“论文他引次数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”?“ESI 高被引 论文”应使用什么时间发布的数据?
答:(1)“国内发表论文”他引次数在 CNKI 与 2 月 15 日发布的系统中查询,2 月 15 日至 3 月 20 日之间在此系统中查询到的数据将不会发生变化。
(2)Web of Science 数据库会不断更新,为方便填报此项数据,可按填表当时 (2011.12.31-2012.3.20 之间)查询的数据填写。
(3)“ESI 高被引论文”每两个月更新一次,最近几次更新分别为 2011 年 11 月、 2012 年 1 月、2012 年 3 月,使用此三次公布的数据均可。
33.问:附属医院取得的成果(如论文、获奖等),是否可以填写? 答:若学术论文、获奖证书(批文)等上注明“XX 大学附属 XX 医院”的可以计入,
仅署名“XX 医院”的不能计入。在填写“参与单位数”时,也按此原则处理,即:注明 “XX 大学附属 XX 医院”的,其与 XX 大学视为同一单位,只注明“XX 医院”的视为不 同单位。